林澤向我求婚。
在我抓到他並和其他女人開房的那天。
他拿戒指的姿勢漫不經心,「吳友,嫁給我。」
連求婚都不是問句,他肯定我會答應的。
畢竟我這個舔狗,舔了他六年。
不僅資助他完成大學學業,還給了他1000萬元,支持他創業。
「我願意。」正如他所料,我毫不猶豫地同意了。
林澤拿出戒指給我戴上,但任何手指都不合適。
我笑了笑,「沒關係,我明天去店裡換。」
一想到他曾經對我有多好,我就無情地離開了,只能讓他傷害我。
直到有一天,我才發現我記憶中的愛人不是他。
「好,不用談了。我不可能跟你結婚。」對面沉默了許久,隨即氣急敗壞地吼:「吳悠你又耍什麼脾氣?明天不回家,你就永遠別回了。」「家?那裡從來不是我的家。」「分手吧。我的東西都搬走了,你和陳佳音不必再躲躲藏藏。」我輕易地說出了分手,感覺到無比的輕鬆。曾經的…